法律问答

老家的宅基地被别人占了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12-03 14: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被他人侵占的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一、别人占本人的宅基地怎么处理
    1、别人占本人宅基地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无法协商,可以请求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3)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土地所有权范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宅基地自建房买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房屋买卖;
    2、卖了房屋后失去宅地基使用权且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
  • 若是通过依法登记取得的宅基地被侵权人私自占用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请求侵权人返还原物;若因侵权人侵害物权致使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请求损害赔偿,也可通过收集侵权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