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执行了,怎么看自己还有多小钱没还

债务追讨
2023-12-03 15:1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执行后还是没有钱还的处理方式如下:
    1、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3、当被强制执行人没有现金、存款,同时又没有房子、车辆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将会暂停执行,待将来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4、对于有商品房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会强制继续进行。
    解除失信名单的方法有哪些
    1、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解除;
    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5、失信人员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消除失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法律分析:会判偿还债务,如果经查实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可能会裁定终结执行。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1、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会导致法院对剩余债务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法院才恢复执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