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问题,我离婚了,但是户口还在男方那里。现在我们队里分的地,因为修高速路占用了地,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我还能领到钱吗?

2023-12-03 15: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进行起诉解决
  • 可以进行起诉解决的
  • 法律分析: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房产证等证件,到该住房所属本地土地局对外办事窗口,申请办理住房所属划拨土地转为出让性质手续,规定当事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