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姐姐,我想问一些问题。就是我的家里出现了一些问题,然后我的父母亲想离婚,但是在家庭初期的时候家里的一些外债是我的母亲去借的,然后有些钱我的父亲是知道的,有一些是不知道的,后来家里造了房子,还租有一个店面。如果我的父母亲离婚的话,我的母亲可以得到什么?需要背负多少外债呢?

婚姻债务
2023-12-03 16:01: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具体承担多少的比例,法律并没有规定。一般,双方可以就该问题进行协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家庭共同债务范围:
    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共享所承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以及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疗疾病的债务;
    5、抚养子女的债务;
    6、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的债务;
    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教育和培训费用的债务;
    8、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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