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规定的逮捕的执行程序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12-03 17: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逮捕的执行程序规定如下:
    1、在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
    2、逮捕时需出示逮捕证,并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3、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并进行讯问。
    逮捕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4、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
    5、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6、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7、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逮捕的权限划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三条

    【逮捕的程序】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逮捕执行程序: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按手印。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逮捕执行程序是: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根据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