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 我是一个再婚女人,前任丈夫在91年3月因病去世,我的小孩大的3岁小的1.5岁,在99年我认识了现在的丈夫,那时候他穷困聊到外欠6万元的账,当时我相困难不怕,我们一起打单将来会更好的珍惜,可是在困难的时候吧感情很好,十年后就开始在网上聊女人,再后来还跟多个女性发生关系,还在我面前给女人买衣服,还羞蹂我,我现在在要离婚,他让我净身出户,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21 08:07: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
    二、综上,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净身出户”在实践中适用的可能性比较小。即使是对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法院也只会支持一方向有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而不会判令过错方“净身出户”。

  • 一、我国的婚姻法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但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对重婚和与他人同居等出轨行为有规定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并不足以令过错方净身出户;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