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委托他人贷款,签定了合同,然后我又不想贷款了,想单方面违约这样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04 00: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贷款合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如下:
    1、支付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贷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违约的经济制裁,具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贷款人应当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发放新贷款。为了履行国家赋予的信用监督职能,贷款人必须对借款人的信贷监管职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发放新贷款。
    这也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一般情况下算违约。贷款签了合同,如果该贷款合同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且当事人同意该条款,这时候反悔不贷的话,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算违约。贷款签了合同,如果该贷款合同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且当事人同意该条款,这时候反悔不贷的话,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