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的,只能中止执行。等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可以恢复执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