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是我受害方 对方是强险全责,我父亲骑的电动车被撞头部缝了5针,身上有点擦伤,没有住院,请问一下可以跟对方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4 06:0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应当首先向保险公司进行报警,经保险公司进行勘损、伤情鉴定之后再依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当事人作出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事故责任确定,对方负次要责任,需要承担30%的责任,该部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受害人不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
    1、保险理赔是基于保险合同关系存在,而保险合同相对人是承保公司和投保人。
    2、承保车辆肇事,造成乘客、或者第三人受伤,其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是肇事车驾驶员和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也是驾驶员和车主,保险公司并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目前法律规定,车辆造成第三人受伤,应将承保公司列为被告,而此规定仅仅针对投保了交强险的车辆,其他商业保险并不按此执行。
    4、即便在涉及第三者的交强险判决中,承担赔偿责任主体仍然是驾驶员和车主,承保公司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受害人损失承担给付责任。
    5、因此,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直接向受害人理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二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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