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辞职了公司推迟给我发工资,本应是上个月的工资到下个月15日发,现在要拖欠到下下个月15号,我该怎么办

2019-06-21 08:2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489号)、《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规定,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除不可抗力和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外,其它情形,不得延期支付工资。不过,用人单位延期10天支付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投诉到劳动监察,也是责令改正。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489号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
    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长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应当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
    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劳动者依法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打官司。
    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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