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女方因精神问题,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有什么权利

离婚
2019-06-21 08:43: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你好,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现在孩子四岁,对方的条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对你很有利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来电或面谈。你好,法律很注重证据,有时事实清楚,可是证据不足,也不利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 不管谁先提出离婚,如达成离婚协议,则按协议来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则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男方没有法定过错,则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不会判离。如果判离,在财产方面:存款,车和房子不管是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抚养权方面,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双方享有离婚的权利,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财产分配,可以有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