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裁决书下来不公平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12-04 08: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执行裁定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再通过裁定的形式予以撤销,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这个方式来撤销原判决书。
    2、当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法律分析:
    1、执行裁定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再通过裁定的形式予以撤销,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这个方式来撤销原判决书。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 法律分析:执行裁定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再通过裁定的形式予以撤销,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也可以通过再审这个方式来撤销原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