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出院费用谁来结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4 09: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费用的承担与当事人的责任份额相关,若是一方全责的,则应当承担全部的费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导致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出院后,结账事项一般会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决定,但是出院时需要保留好相关的票据,作为获取赔偿的证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的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应根据其过错责任比例,对于遭受人身损害的当事人一般承担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工具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