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押金不退,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
物权消灭。
合同当事人如果已经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债权已经消灭,同时担保物权也消灭了,
抵押权人应当退还担保物,即押金。
因此,遇到押金不退的情形,当事人应当保存好自己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的
证据,便于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