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女朋友处对象,因为彩礼问题没谈明白,分手后发现怀孕了。现在女方家里和我要一万块钱,不给钱就算强奸。这属于犯罪吗,告我强奸成立吗

暴力犯罪
2023-12-04 09: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要看具体证据情况,如果是强迫或者非自愿,面临强奸罪指控。
  • 你好,违背女性意志,利用暴力或强迫手段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强奸。
  • 法律分析:未婚怀孕可以告男方强奸罪,但是这个有严格的认定标准。一般来说,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
    如果双方分手,对于怀孕的女方,男方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