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转学,教育局不给转打什么电话

2023-12-04 09: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首先和学校进行沟通,说明转学的情况,-般都是可以转的,但是要有合理的理由,如果是在不行的话,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反映情况,教育部门会给出我们一一个合理的答复的。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 法律分析:所在学校发出转学申请,无论原学校同不同意,都会转走的。但是转学没有正当理由,学校和教育局有权拒绝办理。如果是学校单方面原因不给学籍的话,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
    一般都是会给出学籍的。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等候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
    4.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5.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