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租房没有看到合同我就先付了定金定金可以退吗

2019-06-21 09:14: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过租房合同并非不可以退租,但合同一旦签订所有条款已生效,就是今天刚签的合同,明天退租也要按合同执行。
    看你们双方签订方租房合同内相关约定,即你方(承租方)提前退租应承担的相应违约责任,如已交租金,租金如何处理,是全部扣除还是按比例、还是约定扣除几个月租房作为补偿。
    押金如何处理,由于你方违约是全部扣除还是按比例扣除。
    遇到这种情况,一方面可依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一方面如你方觉得损失较大,可与对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
    切记好好商量,必定是你方已签合同违约在先,合同签订的目的就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更多的时候换位思考下,双方心平气和友好协商解决此事,相信会有好的结果。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
    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
    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 您好,您首先要明确交的这笔钱属于定金还是押金。
    1、如果属于定金,那么您们之间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定金合同,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也就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话对方可以不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您不想承租属于您违约,因此您不能要求房东返还定金。
    2、对于押金,其不等于定金或违约金,房东收取押金,一般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只要租赁物没有受损,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您们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您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时,您可以要求出租人依法返还押金。
    3、对于押金的返还,您需要对于出租人已收取押金的事实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您将承担相应不利的后果。押金单是您向房东交付押金的有利证明,押金单丢失的,如果您能够提供其他证据如当初的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确实交付了押金的,可以在退房时要求房东退还。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您确实向房东交付押金的,在房东不认可的情况下,您可能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在您无法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您的主张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给您提供其他有利的指导,希望您谅解。
  • 签订合同给付定金后违约金怎么算? 按实际情况,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另外,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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