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求我辞职,但是距离离职还有两天的工资,我是否有权要回工资?

讨薪
2023-12-04 10: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当天一次性付清其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员工离职,工资应一次付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合同的证明,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作,并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建议以未及时发放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时就可以走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离职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辞职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是我给公司的通知,让公司知道我要走了,也就是说我辞职是不需要公司同意的。
    所以,辞职不是申请,无论公司同意与否,我都有辞职的权利。
    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想要辞职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30 天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处于试用期的,提前三天提辞职报告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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