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20万,已经强制执行无果中止了,现在还有什么办法能尽快追回欠债呢

债务追讨
2023-12-04 11: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长期不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采取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如果债权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民间借贷申请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偿还债务的,债权任何时候再发现债务人有财产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后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在还款期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调解或判决后逾期拒不支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立案后,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依法罚款拘留,同时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强制执行的流程是:
    1、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2、为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核查,确定是否立案;
    3、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4、执行员发出执行通知,并强制执行;
    5、执行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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