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前女友拿我手机转了她五千。我告法院的话可以要回吗

债务追讨
2023-12-04 11: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回来。如果有证据,可以写诉状,拿双方的身份证和证据复印件,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如果胜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想要财产,法院将帮助原告取回。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前,报告当前和一年内的财产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可以要回来。如果有证据,可以写诉状,拿双方的身份证和证据复印件,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如果胜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想要财产,法院将帮助原告取回。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一年前,报告当前和一年内的财产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法律分析:不可以。一般来说自愿给前女友的钱,构成赠与,不可以主张返还。但若打了借条,表示借给前女友的,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主张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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