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四个月,昨天开会说要把我所隶属的部门和另一个部门合并,然后修改的我的工作时间,从9-6修改到下午3-12上班,然后上六休一,我不接受,公司如果辞退我的话需要怎么赔偿

无故辞退
2023-12-04 12:04: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公司辞退的赔偿:
    1、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单位应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单位违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在不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话,则属于违法行为,此时需要向劳动者作出赔偿,也就是支付赔偿金。要注意,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不同,此时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而经济补偿金则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一般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也就意味着无故辞退劳动者的赔偿金最多也就是24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