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了,当时在医院,用诱到的方式叫我看病,过了一年还可以投诉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2-04 12: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您好,可以找医院医务科或者医保办投诉,讲清事情原委,由医院管理部门协调解决,这个方式比较直接。不行再找卫生局和医保局。另外,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帮助,具体情况您可以联系我,进一步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患者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投诉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者科室应当主动将患者引导到投诉管理部门(含投诉管理专(兼)职人员,下同),不得推诿、搪塞。
    第二十五条 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患者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应当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患者反映的情况,及时留存书面投诉材料。

  • 您好,可以找医院医务科或者医保办投诉,讲清事情原委,由医院管理部门协调解决,这个方式比较直接。不行再找卫生局和医保局。另外,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者需要相关的帮助,具体情况您可以联系我,进一步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患者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投诉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者科室应当主动将患者引导到投诉管理部门(含投诉管理专(兼)职人员,下同),不得推诿、搪塞。
    第二十五条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患者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应当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患者反映的情况,及时留存书面投诉材料。
  • 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职责有:
    1、对于投诉统一受理,当患者或者是患者家属相关人士,对于医院的医疗环境或者医疗方式等问题表示不合理进行投诉的时候,投诉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听取,及时受理。
    2、对于受理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针对投诉人所说进行调查并且予以核实相关的投诉事项,并根据相关的调查核实的结果,提出自身的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3、日常中,需要组织,协调以及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的工作,能够及时对相应的投诉进行处理,维护好医疗的秩序。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