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驾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车如何处理

酒驾醉驾
2023-12-04 13: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酒驾扣留驾驶证的,处理如下:
    1、应当在所有处罚完成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学习。参加学习后,要进行考试。
    2、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3、考试通过后在暂扣期到期后可去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未到期依旧不可以领取。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一、酒驾扣留驾驶证怎么处理
    1、酒驾扣留驾驶证的当事人,在驾驶证被扣的15天内前往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期满后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在驾驶证被扣期限到了以后,去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饮酒驾车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
    2、醉酒驾车标准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
  • 扣留行驶证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当事人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8、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10、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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