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公司破产了,要转到其他地方,如果不去,该怎么处理?

2023-12-04 13: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经营不下去可以向住所地法院申请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法律分析:公司经营不下去可以向住所地法院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其所负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