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执行后还能协商吗?

协议离婚
2023-12-04 14: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
    对于法院强制执行了还可以协商吗的规定,在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一般会组织和解的。对方同意的话可以。对方不同意就不行。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应当在2年内申请。
      
    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3、无需交纳执行申请费。
      
    4、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法律术语叫执行和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现在执行很难,执行员的压力也很大,尽量沟通吧)。
    (2)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受委托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执行结案的,应当作出裁定、决定、通知而不制作的,或应当依法实施具体执行行为而不实施的,应当督促下级法院限期执行,及时作出有关裁定等法律文书,或采取相应措施。
    对下级法院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确有必要的,上级法院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与下级法院共同执行,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