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要起诉离婚,有一个6岁的女儿跟着我,出生到现在大部分基本都是我个人抚养,男方近年来都没有给小孩子抚养费生活费这些,基本也不联系小孩,大人之间也是没有联系了,他人是都在线,就是对我们不回应,不联系,也不离婚

起诉离婚
2023-12-04 14: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递交诉状,缴纳诉讼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如果准许离婚,会对子女抚养作出判决。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原告去法院起诉离婚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起诉状一式两份,以及案件受理费。在法院立案后,原告还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以及个人财产的证据,如果涉及孩子抚养还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抚养或者不抚养孩子的相关证据。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四)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起诉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诉讼费去法院立案即可,原则上是不需要孩子出生证明的。司法实践中各地的立案标准不太一致,有的地方涉及孩子抚养的问题是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立案的时候只需要提交复印件或者孩子户口页的复印件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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