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房屋质量问题或其他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未交房;
2、有
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
合同约定的义务;
3、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