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三个孩子,想离婚那么孩子会怎么判呢

离婚
2019-06-21 10:21: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子女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离婚不能协议的,可诉讼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小孩抚养权归谁不是依据婚姻过错来划分的,你可以根据一下情况来找到对你有利的方面。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孩子在十岁以上还可以自己主张跟谁 。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女方:
    1 男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 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 女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男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 男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 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