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经常被人打欺负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4 17: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骂人打架的处理:
    1、如果是当众辱骂,其行为就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
    2、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下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劝架被打伤是由打伤劝架者的行为人进行赔偿。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或者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等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寻衅滋事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