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名字要如何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

房屋产权
2023-12-04 18: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之间变更房产证的名字需要的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关于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房产证更名种类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房产证更名流程之一直接添加直接添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
    房产证更名流程之二赠予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
    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夫妻共有的房产想要更改名字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区县的建委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进行更改。需要带的相关材料有原房屋所有权证、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变更申请、结婚证、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以及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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