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0年代出生的人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2023-12-05 01: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出生公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医院出生证明;
    3、当事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一般情况需要本人亲自去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注意的是:1、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2、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办理出生公证所需资料为:
    (一)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三)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