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赠予孩子房产是否有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05 04: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赠予子女房产的行为有效。只要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协议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协议在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注明签订日期,并拿到离婚证就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离婚协议赠与子女的房产有效。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是协议离婚赠与子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那么未办理过户登记也未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并实际交付的,该房屋还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房产归属子女后,一方私自撤销赠与的行为是无效的。
    还存在情况如果夫妻间存在债务,则有逃废债务之嫌,那么赠与行为则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