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单位欠交社保三年,滞纳金和利息需要交多少?有没有办法可以减免?

社会保险
2023-12-05 06: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于社保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所以一般不能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社保的滞纳金是不可以减免得,谁欠费,谁支付。2011年7月1日起,对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五险),自欠缴月的次月1日开始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单位成功申报补缴当日,不计算滞纳金。缴费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补缴不计算滞纳金,趸交、工龄补缴等特殊补缴业务不计算滞纳金。举例:7月份月报,8月进行月报收款,8月27日财务还未收款到位的形成月报欠缴,9月1日起开始按日计算滞纳金。如单位9月1日来申报月报补缴,申报成功的,则不收取滞纳金,单位9月2日来申报月报补缴,申报成功的,则计算1天的滞纳金。同样单位申报个人补缴,8月份补缴个人7月份社会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9月1日后补缴个人7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开始计算滞纳金。


  • 法律分析:单位社保账户不存在停保的说法,不缴费的话就一直累加欠费金额,同时加收滞纳金。在缴清欠费之前,其账户名下的个人不能办理社保转移、退休等手续。续费时社保局说欠费的,可以找原单位进行咨询,如果是单位的过错,可以要求单位进行缴纳所欠的费用。已参保,次年继续缴费人员,凭“缴费证”直接到社保的各银行网点按当年度标准选择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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