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通用条款是不是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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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08:3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都可依变更
  • 法律分析:通用条款一般不能改,但可以在专用条款做出不同的约定。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更改,不能单方随意更改。 合同当事人在成就合同过程中,对合同的通用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要是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经合同当事人确认的就是有效的合同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变更的内容是工程名称变更;工程主体变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变更);工程规模变更;工程交付日期变更;价款变更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