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在学校被打了校长打电话叫我们双方父母第二天上去协商,对方父母带我小孩去医院拍照,对方打我小孩是眼睛跟头部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5 08: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在教育机构被打伤的,受害人及其监护人可以要求打人者及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以由教育机构和打人者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孩子在教育机构被打伤,可以要求打人者和教育机构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教育机构是有一定责任的,要与打人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是对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法律后果所承担的金钱补救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孩子学校打架回家家长发现后的处理:家长听到孩子在校打架的消息时首先要以理解与信任为主,询问学生打架的真正原因,分清责任。对孩子要秉承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心态,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家长有责任和义务当孩子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