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被城管拖走了

行政处罚
2023-12-05 11:0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被刮花了找不到负责人,可以报警。交警在接到报警电话之后会依法到现场进行调查,可以调查监控录像或者询问周围的目击证人进行搜寻侵权人,之后由侵权人依法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三十八条
    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对肇事嫌疑人、嫌疑车辆等进行辨认。
  • 车找不到了销户如下:1、因失窃找不到车的,应到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3-6个月仍找不到车的,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证明,携带证明到车管所注销;2、因经济纠纷找不到车的,应到法院起诉,携带判决书到车管所销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 电动车被城管拖走需准备身份证、购车发票、罚单、三件放一起复印2份到所在城区的城管执法局领回,一般还需缴纳罚款。正常情况下交警扣车最长期限是73天(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勘查、鉴定、检验不得超过65天+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法律依据:
    关于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违犯本《办法》者,公安机关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批评、签证、扣车、罚款等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