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未成年,男方自愿与女方发生关系,女方在恋爱期间以16岁年龄欺骗男方,并报警称被男方强奸,但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女方报警后男方是否构成犯罪,会被判刑吗?

暴力犯罪
2023-12-05 12:29:2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如果女方已满十四周岁且双方是出于自愿,那么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如果对方不满十四周岁,那么构成强奸罪,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应当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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