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地产预告登记办证程序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12-05 14: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预告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2、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预告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 房产预告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携带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家机构提出预告登记申请;
    3、提交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一、房产证预告登记证怎么办理
    1、房产证预告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1)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
    (2)准备办理预告资料;
    (3)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
    (4)签字盖章;
    (5)审批发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二、房屋预告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预告登记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预告登记申请书;
    3、房屋买卖协议;
    4、需要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