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3、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4、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以出卖、赠与、入股、联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5、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6、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且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也不得抵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
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