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4月初交的首付,并签下合同,但是售楼处说是只有50年的产权,原因说是我的商品房,其一楼是商铺,我的在二楼的,这样的话,怎么叫商品房呢,最主要的是我想知道这其中的房屋产权,有的商品住宅产权是70年,而我的是50年呢?售楼处给的解释是最少50年,如果政府不开发的话,还可以住下去,但是开发的话就只有50年的,别人的都是70年的产权的呢?

2018-08-14 06: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商品房买卖费用——产权年龄在五年以下

    1·营业税,缴纳的对象是获得利润的卖方,缴纳的费用是房产交易总价的5.5%。

    2·交易的契税,税费的缴纳额度在房产交易总价的3%与5%之间,具体的缴纳比例要看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这部分费用是购房的买方缴纳,因为他是交易的启动者。

    3·印花税,这要看房屋当时购入的价格是多少,以最初的购入价格为标准,缴纳的费用双方各自支付,额度的比例是购入总价的0.05%.

    4·交易的费用,双方平摊,费用的总价要看购入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是多少,费用的总价是按照每平米6元的标准计算。

    5·工本费,这个费用只有80元,这个费用谁缴纳都可以,对于整个购买总价来说这几乎不用在意。

    6·个人所得税,这个可不是其他二手房交易的比例,这个计算方法比较麻烦,计算方法是销售的总价—当年房主购入的总价—房主装修房屋的总价—买方缴纳的契税总价—印花税等等其他费用的百分之二十。
  •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第三,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 你好,关于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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