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交通事故鉴定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5 16: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交通事故后司法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
    (4)所有头颅CT、磁共振或X线片及检_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发生交通事故后,具体的责任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如果双方均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一般主次责任的比例为70%和30%;
    2、如果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的,则正常情况下应减少非机动车方10%的责任。
  • 交通事故的鉴定材料主要包括:被鉴定人出入院记录、被鉴定人病历本、被鉴定人疾病诊断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伤残鉴定委托书等。此外,申请鉴定需要提出书面的申请。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交通事故后司法鉴定所需材料有:1、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如: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等4、所有头颅CT、磁共振或X线片及检_报告单,并复印一套病历材料,以备鉴定机构留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需要分情况判断:
    1、不构成犯罪的,终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逃逸作为定罪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逃逸作为量刑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