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工伤鉴定可以做劳动可以力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3-12-05 16: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没有做工伤认定不可以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如果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一般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没有工伤认定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方可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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