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预售许可证情形下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无效的。但是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