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里被狗咬了,厂里需要负责吗?要承担哪些责任?

动物伤人
2023-12-05 17: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旦被动物咬伤,需要引起重视,及时治疗,同事及时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寻求赔偿。属于流浪动物的,应该找原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其动物饲养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发生安全事故,工厂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2、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3、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4、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5、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发生安全事故,工厂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2、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3、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4、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5、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