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一起喝酒,最后我们都回家了。回家后,他告诉我他扛不住了,顶不住了。然后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一直不回答或者不接电话。最后我去住处,却发现没有任何人。我报警了,得知当时他给他的父亲打电话,他们吵了一架。三天后,我在河边找到了他的尸体。请问和他一起喝酒的人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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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有报警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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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及时配合警察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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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喝酒出了事故,当事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存在过错的情形主要包括: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的;灌酒的;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
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
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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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