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打算离婚,但我的户口还在女方那里,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12-06 00:2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诉讼离婚,一方到另一方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一份复印件,并写起诉状一并递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等待法院传唤和判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夫妻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手续
    1、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等进行审查;
    3、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二、诉讼离婚手续
    1、一方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开庭审理并判决。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办理。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协议离婚的,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诉讼离婚的,由一方向另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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