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子女抚养
2023-12-06 05: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况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父母双方可以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商,且变更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没有不利影响的情形;
    2、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重大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宜再抚养子女的情况;
    3、其他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法律规定的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方式为: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同居,该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