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何处理?法律上如何认定?

婚姻债务
2023-12-06 09: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的债务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属于共同债务的,则双方都具有偿还责任,可以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 同居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双方共同产生的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对于共同债务,当事人可以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对于当事人同居期间的债务,如果是双方共同产生的债务则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对于共同债务,当事人可以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