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案能撤案的吗

暴力犯罪
2023-12-06 09: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警强奸协商后是否可以撤案要看情况。由于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要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情形的,才可以决定撤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 当事人告他人强奸罪的,一般不能撤诉。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不能撤回起诉。但具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法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有关机关能撤销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告强奸罪一般不能撤诉。强奸罪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撤回起诉的,不能撤销案件。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法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