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银行交违章罚款要带什么

行政处罚
2023-12-06 09:5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去银行交违章罚款需要带的材料有:
    1、需要带上违章机动车的行驶证;
    2、违章机动车的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原件;
    3、交警出具的违章罚款单或者直接到当地的交警大队打印违章罚款单;
    4、按照罚款单上面提示的时间到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
    5、违章罚款的缴纳必须是由违章机动车的车主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
    代理银行营业网点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
    (一)各省在同时具备中央和省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资格的银行范围内,选定银行代收跨省异地缴纳的罚款。
    省级财政部门要与选定的代理银行总行或总行授权的分支机构签订协议,明确通过同行汇划清算系统接收罚款的银行账户、缴库方式、信息传递方式和要求等。
    (二)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省接受处理后,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选择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代理银行营业网点通过行内系统访问全国省际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查询违法信息,与缴款人确认后收取罚款,并向缴款人出具缴款凭据。
    (三)代理银行总行将收取罚款的电子信息及时传递至全国省际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罚款收缴信息及时将对应的违法记录变更为“已缴款”。
    (四)代理银行按照与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签订的协议,通过同行汇划清算系统将罚款资金汇划至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银行账户,并将相关账户信息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代理银行应按要求将罚款收缴信息传递到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银行,代理银行总行每日将收缴信息汇总后导入财政部。
    (五)各省指定接收罚款资金的银行收到资金信息后,按规定将信息导入到本省的非税系统。各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及时缴入各级国库。
    (六)各地财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按规定进行对账。
  • 去银行交违章罚款需要带的材料有:
    1、需要带上违章机动车的行驶证;
    2、违章机动车的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原件;
    3、交警出具的违章罚款单或者直接到当地的交警大队打印违章罚款单;
    4、按照罚款单上面提示的时间到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了;
    5、违章罚款的缴纳必须是由违章机动车的车主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法律依据:《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
    在代理银行营业网点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
    (一)各省在同时具备中央和省级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资格的银行范围内,选定银行代收跨省异地缴纳的罚款。
    省级财政部门要与选定的代理银行总行或总行授权的分支机构签订协议,明确通过同行汇划清算系统接收罚款的银行账户、缴库方式、信息传递方式和要求等。
    (二)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省接受处理后,缴款人可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到处理地所在省选择的代理银行在全国任意地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代理银行营业网点通过行内系统访问全国省际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查询违法信息,与缴款人确认后收取罚款,并向缴款人出具缴款凭据。
    (三)代理银行总行将收取罚款的电子信息及时传递至全国省际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罚款收缴信息及时将对应的违法记录变更为“已缴款”。
    (四)代理银行按照与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签订的协议,通过同行汇划清算系统将罚款资金汇划至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银行账户,并将相关账户信息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代理银行应按要求将罚款收缴信息传递到处理地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银行,代理银行总行每日将收缴信息汇总后导入财政部。
    (五)各省指定接收罚款资金的银行收到资金信息后,按规定将信息导入到本省的非税系统。各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及时缴入各级国库。
    (六)各地财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按规定进行对账。
  • 去银行交违章罚款需要带现金或银行卡及缴纳罚款的银行账号。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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